但是按李退溪所说,现实意识已经是情而不是性了。
同是讲理,但有普遍与特殊之别,而普遍性即存于特殊性之中。这样看来,可从两方面说明人与万物的异同。
另一方面又说,苍苍之谓天[12]、天只是一元之气[13]、天地统是一个大阴阳[14],这是以气释天。有性即有气,是他禀得许多气,故亦只有许多理。[87]《论语集注》,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第131页。他认为,程门弟子的同体之说,没有对物我内外做出区分,因而使人含糊昏缓而无警切之功,即放弃德性修养之功。[102]可见,公是实现仁的重要步骤和方法,其要害在于克己,即克去私欲,把人从一己之躯壳中解脱出来,公正地对待万物,如同程颢所说,放这身来在万物中一例看,这便是公了。
总之,天之生物,不是在自然之上有一个超自然的最高主宰创造万物,天就是自然界本身,天之生物就是自然界创生万物。此句乃翻转,义字愈明白,不利物则非义矣。义是有分的、有差异性的,但其中又包含了仁的普遍本质,故不能离仁而谈义。
如一粒粟生为苗,苗便生花,花便结实,又成粟,还复本形。从此以后,朱子更重视分殊,而反对儱侗之言。道理确有客观意义、客观依据,从这个意义上说,又有客观实在性,故能成万化之源。本体只有一个,故称之为一理或一本,而说话可有千千万万的说法,不管你怎样说或说什么,二者的关系都是浑沦一体的。
[48]《朱子语类》卷二十七。事事物物各有个极,总天地万物之理,便是太极[14]。
人类的活动极其复杂,但是有一个道理,这就是理一分殊。因为人既是个体的人,又是社会的人。这不能不说是程颐的一个理论发展。[17] 这是一段十分重要的谈话。
墨子的爱无差等,即兼爱,为什么是二本而无分呢?二本的关键是不能天人合一,天是天,人是人,天为一本,人又为一本,因此不能以贯通天人的仁理为本,故为二本。[35]朱子所说的众人,是指整个人类而言的,无论何时何地,人都是个体,张三、李四是个体人的代号。按照理性主义方法,每一个体都是一个实体,都有自我意识,怎么能说每一个体又禀受了全体之理?对此,我们前边说过,物物有一个太极之说,可借用全息理论来说明,它既肯定了事物的差异性,同时又承认每一个体都有宇宙的全部信息。一穗有百粒,每粒个个完全,又将这百粒去种,又各成百粒,生生只管不已。
但是,事事物物千差万别,虽是一个道理,却有个称物平施的道理,即不同事物有不同的处境和作用。第四节重要的是理会分殊 朱子的理一分殊说又称本末一贯之学,所谓本即理一,说到底就是仁。
[20] 极好至善、万善至好是朱子对太极的最本质的解说。[51]《朱子语类》卷二十七。
但是,我们最好不取这种解释。他提出理一分殊这一命题,解释了儒家仁的普遍性,即仁者爱人与差异性即爱从亲始之间的关系,试图解决儒学发展中的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,表现出他的理论承当。分立而推理一,以止私胜之流,仁之方也。元来只从一个心中流出来[50],事事物物无不受到浸润。因为在人类本体中都有美好的一面,有对美好生活的追求。从一定意义上说,太极不仅是宇宙全体之理,而且就是宇宙全体。
朱子的这一学说,是不是神秘主义?所谓神秘主义,是从理性主义立场提出来的,意指用理性的观点无法理解,用理性的方法无法解释。早在孟子时代,墨家的兼爱之说与儒家的仁爱之说,就发生了激烈的争论。
盖能于分殊中,事事物物,头头项项,理会得其当然,然后方知理本一贯。极至既是最高标准,也是最终目的。
[32]《朱子语类》卷九十四。这就是朱子所说的万物与万理。
人类有共同的理想,有对真、善、美的追求,这是必须肯定的。从人的方面说,它就是人性之极至,通俗地说,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,或人人共有的最美好的人性。因此,需要知道具体的道理。[36]万物只是一个道理,是说所有存在之物之所以存在的道理,即生生之理(太极),只有一个,并无许多。
但是就万物而言,则是以用为体,因为它同出一源,是用中之体。更重要的是,朱子不是从一般存在的观点,而是从生命存在的意义上讲太极之理,他的基本的理论出发点是存在与价值的统一,其落脚点则是价值问题。
但所谓理性主义,主要是概念论、观念论的,其方法是分析的。从概念上说,体用是不同的,体是存在本体,用是它的作用、功能,展现为过程。
就个体而言,固然有客观的存在性,可以从客观上描述其与理一的关系,但是归根到底是一个生命体验的问题。他始终坚信人类有共同的真、善、美的价值诉求,这是人类真正的安身立命之地。
理一作为最高的价值法则,是真、善、美的合一,既然用一个统一的概念(太极即仁)来表述,说明它是包含分析在内的综合,但它绝不是纯粹的单一实体,而是在个体中分有的,成网络状的。但他更重视世界的丰富多样性及差异性,认为共同价值即存在于多样性之中,通过多样化的实践而得以实现。人们都生活在具体世界,是与万事万物打交道的,其生活实践都是具体的。但是,生命创造之理一路恁地去,便有无数事物,万物从一理中分得各自的理,便成万物之体。
从乾道变化而言,只是以生为理(即生生之理),是生命创造的总规则。而一理就在万殊亦即万理之中。
不仅人如此,物也是如此。但是,这同实体是不是一回事,就值得研究了。
按照程颐的解释,张载在《西铭》中所讲的道理,就是推理以存义[9]的道理,仁义兼举,以仁为本,以义为用,这就是理一分殊的道理。[46]《周易·乾·文言》。